洛桑陀美金刚上师:《和谐中的圆满》之皈依的开示二
发布时间:2023-08-10 04:04:23作者:大众学佛网
三、皈依之理:皈依之理有四种:(一)知功德而皈依;(二)知差别之门而皈依;(三)立誓言而皈依;(四)不做其余皈依。
(1)在身功德方面,佛具有三十二相和八十种随好。
(2)在语功德方面,佛具有六十种音支,佛的语言最大的功德是,在同时解答一万个人所提的不同问题时,佛能让所有的人获得不同的答案。佛用一种语言讲法,能让所有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各自听到自己的母语。
(3)在意功德方面,佛具有无量无边的慈悲,具有深广无量的智慧。
(4)佛的事业功德,佛度化一切众生的事业,任运而不间断。
(二)知差别之门而皈依
(1)体性差别:佛宝是能够自己证得无上佛陀果位的性相。法宝是佛所获得的灭道二圣谛之果的性相。僧宝是清净修习这样的教授而将得到佛陀果位的性相。
(2)事业差别:三宝的事业中,佛的事业功德为讲经说法。法的事业功德为直接对治断除贪、嗔、痴等烦恼。僧的事业功德为令众生欢喜修行佛法。
(3)信解差别:佛是亲近承奉的对象。法是令众生产生兴趣和接受的对象。僧是应如法互相为助伴的对象。
(4)修行差别:佛是供养的对象。法是修行的对象。僧是与自己同修的对象。
(5)随念差别:应当以虔诚的信念来思维三宝各个之功德。
(三)立誓言而皈依:自己承诺视佛为导师,视法为正法;视僧为修行的助伴。以此信念发誓愿皈依上师三宝。
(四)不做其余皈依:知道佛与其它外道之间的功德差别;法与外道优劣的差别;僧与外道修行者的差别,只皈依三宝,不做其余皈依。
四、皈依学处:皈依学处分为所断之学处和所修之学处。
所断之学处:
(一)皈依上师、佛宝后,在任何时候不可再皈依天魔、外道、邪师。
(二)皈依法宝后,要断除伤害一切众生的心念,不可再做杀生害命之事。
(三)皈依僧宝后,就要远离一切外道,不能听从外道教徒的所说之法,远离诽谤三宝的邪见之人。
所修之学处:
(一)皈依佛后,要恭敬佛陀。对所有的佛像都视为真佛,不论材质如何、工艺优劣、形象好坏都要视为真佛来拜。
(二)皈依法后,要认真行持佛陀的妙法,对教法与证法乃至一言一字都要恭敬。
(三)皈依僧后,对所有的圣者、僧众都要恭敬,对僧人的法衣、用具都要当作真正的僧宝,恭敬顶礼供养。
我们皈依了上师三宝以后,应该在一切时中依赖上师三宝,心怀恭敬地行持供养,不伤害任何有情,这些方面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不慎失毁了皈依戒,就要在上师或三宝所依面前再次受戒,通过这种途径来净除相续中的罪业,增上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