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迷惘与爱的觉悟
发布时间:2023-07-26 04:05:36作者:大众学佛网
今天中午看《今日说法》,做了很多思考。故事是,有个海员在一次出海中遇难,他的妻子殉情而死。后来,两家的亲人之间大闹矛盾。丈夫遇难后,妻子两次自杀,第一救活了,第二次跳楼而亡。她留下了一些日记,留下了遗书,留下了两家亲人的伤痛、矛盾、是非、斗争和怨恨。自杀的女子,25岁,和丈夫是中学同学,感情非常好。夫妻两人的父亲也是同学。结局是:两家痛失儿女,反目成仇。
看完电视,我感慨写到:
爱到深处成束缚,何如觉照未亡人。有人悲伤化力量,有人转念觉红尘。
有人艰难终成器,有人观心慈悲生。有人寻死又觅活,海枯石烂误青春。
像故事中的爱,变成了一种束缚,虽然有人被这样的爱情所感动,其实,在一个觉悟的人看来,这样的爱情是无明,是烦恼,是牵缠,也是自私和愚痴,远离了爱的真谛。自杀者没有想过父母的伤痛,只考虑自己的感受。爱,既要真性情,也要真自在。自在不碍性情,性情不碍自在,才是真爱。很多时候,由于无明而掉进爱的陷阱里,酿成悲剧。爱本来没有陷阱,陷阱只是自己的无明,无明来自自私,来自我执。这个故事里自杀的女孩,假如她想想自己的父母、丈夫的父母,想想生命的宝贵,想想自己的责任,她会殉情吗?那种殉情,未必是因为爱,而是因为缺乏担当,缺乏安全感,缺乏活下去的勇气,缺乏智慧和责任感。
我看过一则报道,一个女孩自己爱上一个男子后,就因为那个男子想和她分手,她就在雪碧里下了水银来害那个男子;还有一则,是一个男孩,因为女孩不爱他了,不愿意与他结婚,他就残酷地杀死了女孩,然后自杀,且自杀未遂。这样的爱是愚痴的,自私的,畸形的,心灵也是扭曲的。爱,本来可以提升生命到天堂,且无端地以爱的名义带人到了地狱。
有一个女士,失去了儿子,她在悲痛中感悟了慈善和公益,积极投身到儿子生前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活动中,这时,她升华了自己,也在慈悲和功德中时时与儿子相遇。
爱,需要觉悟,需要智慧,也需要打破无明和拘束。
不要以爱的名义干傻事,干坏事,还美其名曰是为了爱。修行人不住于法,也不住于爱;不住于善,也不住于恶。修行人的心是自由的、慈悲的,但行为是严谨的,光明的;修行人是活泼的,更是智慧的,不会以爱的名义拘束自己,也不会以爱的名义拘束爱人。修行人在道德、责任、义务的台基上搭建生命最大的舞台,自由地演出因缘所生的剧目。修行人既是演员,也是观众。他演出,是因缘中有他;他观看,是因为他是一个觉悟者,能像旁观者一样观心,觉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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