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信仰(上)
发布时间:2023-09-24 04:06:11作者:大众学佛网“学佛”顾名思义,是学习与“佛”有关的事物。与“佛”有关的事物总体讲有三大类:即大地自然本体及其客观真理,佛学,佛教及其有关的信仰模式。
大地自然能量本体(即地球精神世界),它既非形式,也非文字,而是一种真正的利益能量时空之存在,它应是一切社会与宗教的目的,是一切学佛者学佛的真正目的与过程,它具体体现在我们身心内在本份的精神本我之中。
佛学,应该是说明大自然客观真理本体及其规律的逻辑理论,及其文字著作与学说。
二千多年来,学习佛学的文字与学说,产生于各个历史时期学佛者的个人学佛心得与研究,由于学佛者本身,在学佛过程中的历史逻辑背景及文化坏境、个人根基、觉悟深度的差异,产生了各种不同的佛学派别(宗派)及其著作与学说。
在说明地球大自然终极真理本体的多种佛学派别林立的竟争中,往往只有其中一种学说与宗派是相对地接近、统一于大地自然精神世界之本体。
不同的佛学理论之间地位的竟争,是关系到究竟那一认识层次与深度,那一种佛学信仰逻辑处于优势的问题,是那一认识层次与深度,那一种佛学仰逻辑处于优势的问题。
但总体上讲,佛学理论分为二种权威,一是以体现大地自然客观规律为权威的佛学,一是体现以创立佛教的教主及其理论为权威的佛学。
上述二种不同的佛学学说体系之间,始终存在着的优势的竟争的斗争,在过去几千年中,贯穿于整个佛学及信仰领域。
佛学只能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深化对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学习与探索,而不要滞留不属于大地自然真理本体,但又与“佛教信仰’有关联的事物,作为佛学的目的。
从本质讲,佛学与佛教本身,都只是这个神圣目的手段与途径,而不是目的,而且也不是唯一的手段与途径。从这个角度,宗教与科学最终将在这个共同的目的中统一。
与佛有关的,往往容易被认为就是学佛之目的的是“佛教”。
佛教是人间某种佛学学说,经过立教者及各个历史时期佛学宗派的创立者的设计、确立,形成有关的建筑物、制度、仪制、等级、生活方式及人际关系的综合,由于它是一种可见的,具体的,具象的社会事物,它内涵了某些经过历史长期积累的宗教文化形态与信仰氛围,它因此往往成为佛者关注与入门的第一步。
但如果停留在这个阶段与这个事物,把它的仪制、现象、气氛、当作学佛的目的,这反而会导致与大自然真理本体的远离。
如果把佛教的仪制崇拜,某种学佛手段(如念经、供佛、手印、打坐、吃素、受戒等等)与大地自然真理本体及其规律之间加上等号,作为信仰、寄托,归宿的目标或是某种承诺的保证,这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些并不是大地自然真理利益本身,也不是必然条件。
作为大地自然真理本体,它是大地自然时空的永恒规律,与人类宗教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必然的联系,而却与整个历史模式,社会体系,逻辑理念关系密切,尤其与自我存在与觉悟关系更为密切。
它存在于大地及其自然力(即重力)能量之时间、空间的内在运动、作用之中,存在于我们自身本份时空及其直觉与日常存在之中,而宗教却是外在于自我的文化社会事物。
学佛,是启动自身中潜在的大地自然力(内在的地球引力,即内定力),与之一体(定)而觉悟(慧)的过程中,它是学佛者的本份。
学佛在于自我个体,对真理的本质的与定位的选择(分为相对真理与绝对(终极)真理),在于对大地自然绝对终极真理的不懈的,不断的探索与努力之中。它并非是形式的,外求的,它就存于我们的本身身躯本份中(内定力)的潜在的觉悟潜能之中。
而佛教与佛学,只是人类早期的、外在的、启动的一种方式与手段。“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己”。不管是师傅,还是某种经典,只是一种启动,启发人们的方式,不可作为学佛的的目的与目标,因为这些对于自己来讲都是外在的。
各种佛学理论的本质,是人类以各种不同认识深度、不同角度,力图说明人类本身与人类之外的精神世界的客观规律,在佛学理论中,称为[佛]。
在不同的佛学理论与经典中,究竟什么是“佛”,其解释也是不同的。
不同的佛教理论及其宗派,在不同的关于“佛”的解释中,与大自然终极真理本体的关系也是不同的。
有的佛教理论与经典,认为“佛”是“释迦牟尼”,是“佛陀”,是“阿弥陀佛”,是“如来佛”等等。
有的则在什么是“佛”的概念,有意无意的回避,或者是互相混淆,或全部承认,或“方便论”,或忽视什么是“佛”。
作为学佛者来讲,什么是“佛”?是学佛与思考的根本,绝不可掉以轻心。
假如某一学说把“佛”说成为某一立教者,某一师傅、某一偶象,那么,这样的学佛,是达不到与非人形的,大地自然绝对真理本体及其终极利益规律之目的的,把某一立教者,某一师傅、某一偶象,作为学佛的最终信仰与目标,显然是把老师当作真理信仰,而失去自我与大自然真理本体之间本来就存在的、内在一致与隶从关系。
世界三大宗教中的“一神教”的神学,十分重视对终极真理本体(一神,即统一的神)的研究,佛教也应把究竟什么是“佛”这一主题的研究,加以深入的研究与界定。
学佛者学佛时,要十分重视对“佛”这一概念的本质的分析与研究。如果某一经典、某一宗派在什么是“佛”这一概念上回避、混淆、忽视,这样的经典对于学佛者来讲,应该持分析、研究与独自思考的态度,切不可人曰亦曰,不可见“经典”而盲从,切不可见偶象就崇拜,因为这涉及到所信仰的目标与信仰的结果的大问题。
不同的关于[佛]的解释,不同的有关[佛]的理论,构成不同的信仰逻辑,因此也有不同的信仰目标,以及学佛方式的不同,因而在学佛的领域,有着完全不同的学佛群体、学佛方法、学佛特点、学佛目标以及学佛的结果。
如果把学佛者称为居士的话,那么就有各种不同信仰逻辑的居士,有不同的居士群体与不同的居士文化特点。
在历史上,佛教在中国社会地位的不同,往取决于处于优势地位某一佛教信仰逻辑的宗派的地位的不同,一个以大地自然真理本体为信仰目标的,认识层次深刻的佛教宗派,在佛教内的优势地位,也决定了整个佛教在社会中的地位,反之则反之。
在中晚唐及宋以来,禅学在佛教界,在中国当时社会信仰中,处于优势地位,禅宗的居士模式也很快地成为当时社会知识分子的共同模式,以王维、苏东坡为代表的文人都纷纷以居士自称。
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清代,包括雍正皇帝,该人间皇帝以禅宗居士自称,著书立说,说明了当时的居士模式,是完全不同于这百年的居士模式的,很显然,这是因为这是二种不同的佛学逻辑的不同地位造成的。
在佛教中信仰目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是某一教主作为信仰目标,这种信仰的本质,就象学生把老师当作信仰的目标,事实上,无论是立教者的教主,宗师,它们的地位只能是老师,它们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地位。
第二,佛教中的任何一个非人类偶象,他们也同样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的地位,因为大地自然真理本体是超越一切生命个体的。
由于几千年来,偶象已经成为佛教的重要模式,因此对于当今的学佛者来讲,为何正确解释,对待寺院的偶象,把它置于何种地位,也就十分重要。他们的地位,在学佛者来讲,就象学生进入学校,见到老师那样,以尊敬的态度为宜,不可作为信仰的目标与本身。
在佛教偶象中,要区别二种偶象,一是创立佛教的释迦牟尼及其第子们,及人间一些宗派的祖师,他们都只是人类。
而另一些偶象,不是人类,而是神灵,他们究竟在永恒的精神世界中指的是谁,作为人类谁也难以明确,如果作为代表精神世界永恒社会的权威,他们的地位必然超过在人间立教的教主与宗派的祖师。
打一个比方,地球精神世界永恒社会的国王,派一使者到人间去传教,创立宗教学说与制度,在人间看来,这一立教者是代表了整个宗教,但在地球精神世界永恒社会中,真正的权威却不是使者,而是派出使者的统一国的国家及其国主(在其他宗教中也称为[主]或[真主])。
在佛教史上,有一些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失误的。
伊斯兰教的立教者穆汗穆得,十分严格地把自己与真主的地位区别开来,基督教的立教者耶酥,也只把自己说成是“主”的儿子。
佛教中的小乘佛教,十分重视强调释迦牟尼只是一位立教者的地位,可见在信仰领域中,人间立教者的地位,不能超越大地自然永恒世界的绝对真理与权威。
不管什么偶象,既是偶象,便是一种局部时空之事物与个体,它们都不能取代大地自然真理本体及其规律的权威。
大地自然本体,由于地球自然力(即地球引力)对地球能量整体的凝聚、整体、自洽、信息处理等的统一功能,使它具有超级的智慧利益意志。
在大宇宙中,每一个星球便是一个星球智慧活体,无数个星球智慧体的组合,形成大宇宙的总的智慧组合,而它的基础却是每一星球的自然力(即地球引力)的凝聚、整体、信息、智慧的统一能量功能。
因此每个星球的地球自然力即球心引力及其功能利益规律,是每一个星球的共同的利益规律及其信仰,这都不是任何一个生命个体能取代的。不光是人间宗教的创立者不能取代,就是永恒社会的每一个个体,也只能捍卫大地自然整体的功能规律而不能取代的。
如果一个宗教信仰者,把偶象与立教者生命个体,当作信仰的目标,很显然,它反而使信仰者与大地智慧整体之间的本有的隶从、统一、信仰关系的取代与削弱。
伟大的地球大自然的本质,是地球智慧能量整体,是无形无色(空),而非具象与偶象的(色)。
学佛者的信仰目标,应该是大地自然及其利益规律意志,切忌把脱离大地的,与佛有关的词语及个体事物,当作信仰的本体与目标。
因为每个生命个体的真正的终极利益(即终极利益),就在大地之中,地球的自然力,就在我们的身心中(即内定引力),我们每个生命个体,都是大地能量整体的一部份。
每个生命个体,只要忠诚自己的地球,在主观上不脱离自己的地球,伟大的地球大自然精神世界的智慧意志信息,就内涵在我们自身及其内在觉悟潜能(即内定引力)中,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存时间(过程)与空间(体积质量)中,
只要我们坚定上述信仰,忠诚伟大的地球大自然及其利益规律,这才是有利于我们与伟大的地球大自然内在的一致与统一,从而回归伟大的地球大自然的终极利益作为归宿前途。
如果把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归宿,寄托于某一教主,某一偶象,某一神祗,显然是与大地自然之间本有的隶从关系的削弱。因为大地自然本体是非人形存在的,一切人形不能代表大地自然。
禅宗寺院中,只设禅院与神堂,原因就在此。伊斯兰教不设偶象原因也在此。日本的高僧一休,把寺院的佛教偶象当作柴火来取火,这并非是无礼无知。
伟大的地球大自然的精神能动,存在于学佛者的自身智慧潜能及日常时空中。伟大的地球大自然,既然是智慧能量活体,必然具有特定的权威、利益等意志,它希望每一个生命个体信仰的是它自己,而不是某一立教者与偶象。
从这个角度,重新解释与认识我们应该崇拜信仰的目标,可以恢复我们与大地本有的隶从与统一的终极利益归宿的依存关系中。
无论是那一种寺院偶象,它们都只是大地时空的一部份,我们应从大地逻辑角度把它理解为大地内社会维护大地利益的权威与代表,当我们全身伏地叩头,都是在向我们的大地敬礼与膜拜,是与大地的亲近,表示对大地的忠诚与信念。在伏地接近大地向大地伏地敬礼时,感应与体会大地及精神世界。
我们在念阿弥陀佛时,应理解与感应阿弥陀佛,是伟大的地球,及其永恒的精神世界及其社会的权威,如果能从上述角度,来认识寺院的偶象及念佛,那么我们便会有终极利益的归宿。如果把这些偶象,理解为脱离地球的空中事物,会因此得罪地球,成为叛逆大地的事物,这显然是严重的失误了。
从大地逻辑科学角度,佛,是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因此真正的学佛,是以大地逻辑对大地的信念与统一中的自身修身养性、明心见性。开发大地自然内在于自身的智慧(即内定引力)而不是外求为过程。
怎样才能有效而快捷地达到见性?关键在于,要始终坚持把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作为我们信仰归宿的本体,而不是一些具象的个体,尤其是忌不属于大地自然本体范畴的诸事物,作为信仰与归宿。
在修身养性的实践中,要始终体验与贯彻自我与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及其绝对真理的依存统一与隶从的关系,这是十分重要的终极归宿之途径。
“空”,实际是对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能量特点的描述,而在讲述其功能时,又往往以“有”来说明,这个“有”,是指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本身,及其心引力能源功能利益之“有”,在佛学中,又称为“空而实有”的“中道”学说。
体验、研究、理解、深化伟大的地球能量整体,是以自身的禅定、思考、修戒、觉悟为过程的,它们与排除地球,脱离地球为背景的有关事物,不但没有内在的联系,而且是对立的。
泊来的佛教经典,在中国,与中国文化长达一千年的共融、选择、鉴别,产生了中国自己的佛学体系与中国自己的经典,这便是慧能的“六祖坛经”,它十分强调自身“见性成佛”的道理,强调了大地自然,内在于我们自身的利益智慧功能,这便是中国禅宗的信仰本质。
偶象的特点, 是人的形象,它是没有偶象的,地球的形象,并不是人的形象,因此 它是没有偶象的,在教义上,它和一神教的终极真理本体——“主”的信仰关系密切。
禅宗随着历名上一些禅 师高僧的不懈努力,创立起中国自己的宗教制度——十方丛林。禅宗及其十方丛林,已不是一个佛教内的某一宗派,由于它们在信仰理论上,体现了大地自然智慧能量活体及功能,在我们自身中的潜在作用之规律,而受到大地自然的支持。
它在中国过去一千多年历史,不光在佛教界内处于优势地位,也在整个中国社会文化中处于优势地位,禅作为主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因此也可以明确地讲,禅宗本身已经达到作为可以代表以大地自然利益规律的现代宗教的标准。
禅宗和来自印度的天堂逻辑的、世俗的、浅薄的、偶象的、外在的宗教,在各个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教义、制度、等级、经济、教育各个方面已与印度的外来的信仰体系,有着完全不同社会的结构(十方丛林)、不同的学说(经典)、不同的学佛方式、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居士群体,不同的文化形态与社会影响。(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