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金柯博士:传戒史话
发布时间:2023-08-03 04:06:06作者:大众学佛网
温金柯博士:传戒史话
关于律制,印顺法师说:「从修行解脱来说,律是不必要的;如释尊的修证,只是法而已。然从佛法的久住人间来说,律是有其特殊的必要性[1]。」在律制当中,有接纳新人成为出家僧团之一份子的办法,称为受具足法。印顺法师说,成立受具足法的目的,是「为了佛法的推行于人间」[2]。 据《摩诃僧祇律》卷廿三[3]的记载,佛陀成道以后,开始说法度众,其中有愿意追随佛陀出家的,佛陀对他们说:「善来!比丘!」他们就成为出家僧团的一份子;与此同时,佛陀也教导比丘们应该学习他,也接纳其他人加入出家僧团的行列,它的方法也是对新加入者说:「善来!比丘!」即可。「善来」的梵语是「Svagata」,就是「欢迎」的意思,是问候语。所以印顺法师说,这样的方式是制度建立之前的「道义的自由结合」[4]。 后来由于这种只说:「欢迎你!」就接纳一个人加入出家僧团的方式产生了一些不整齐的现象,因此应舍利弗的请求,佛陀建立了「十众受具」的办法,也就是用一个制度来审核新加入者的资格,并以十个出家众共同的接纳作为加入出家僧团的条件。 印顺法师说:「大众部是戒从大众得的;而上座部系,和尚为大众的主体,戒是应从和尚得的[5]。」对此,他表示「应重视《僧祇律》的独到精神」,因为这样表示了「在受具时,推与僧伽(十人为法定代表),使受具者在佛法(得戒)中,直接与僧伽相贯通[6]。」因此,他说:「依律制,如受具足戒的,成为僧伽一员,不只是加入当前界内的僧伽(现前僧),而是成为全体僧伽的一员。全体的僧伽,称为『四方僧伽』[7]。」「四方僧,不为当前的时空所限,而有永久性与普遍性,成为佛法住世,佛教延续的实体[8]。」 《摩诃僧祇律》卷廿三,又叙述了佛陀应亿耳的请求,考虑实际上的困难,允许边地受具,只要五位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就可以了,称为「五众受具」[9]。 综上所述,受具足戒的意义其实十分单纯,印顺法师说:「受戒,只是在大众前,立定誓愿,决意受持某类(或沙弥、或比丘等)律仪,经大众认可,这等于参加党团,举行遵守党规的宣誓仪式。这是重要的、严肃的,但并不是繁杂的[10]。」「受戒的只要有衣钵、不犯遮难。双方条件具足,传授比丘戒法,一两点钟,究竟圆满。现在的西藏、锡兰、缅甸,还是如此[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