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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67

发布时间:2024-05-01 04:05:03作者:大众学佛网
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67

正文:见他色美,起心私之(3)

译文:看见漂亮的男人或者女人,就动了淫欲的心念,想要与他或她私通。

六、劝教师
教师的职业是“传道、授业、解惑”,就应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绝不能做风流教师,走伤风败德的路子。事实证明:淫欲伤人,利于刀剑。教师若行淫欲,不但自己伤风败俗,受到邪淫罪报,还为学生做了一个坏的榜样,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所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生中不但要自己守身如玉,还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向学生讲“见色起心”的害处,灌输正确的思想观念,为学生种下终生戒邪淫的种子,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都是教师。
事例一:
淫,本是一种丑恶的行为,理当被人们唾弃。然而,在一些贫困地区,它甚至成为“产业”。更可怕的是,在乡村普遍受到尊重的教师,居然会为蝇头小利,把学生推进火坑。 石市乡中白村距离衡阳市区大约有5个小时车程,地势偏僻,连日的雨雪使得这个小村庄与外界连接的唯一一条土路泥泞不堪。 小学教师刘运秀2005年4月,以找人带小孩为名,找到刘红玲说, 她的大儿子刘强在广东东莞开了个百货店,生意忙不过来,想找刘红玲帮他带小孩,一个月工资500元。 同时刘运秀又找了其它人,以每月工资500元、外加包办毕业证为条件,劝女孩去广东打工,并要刘红玲为其寻找愿意同去的女同学。刘红玲告诉刘运秀,“要到6月份才满15周岁,没有身份证”,刘运秀当即表示“我儿子那里不需要身份证,店里就是请不到人”。刘红玲同意后,刘运秀的大儿子刘强马上从广东赶回衡阳县老家,将刘红玲带上开往广东的火车。
到了东莞大朗镇后,刘强安排刘红玲住在一栋居民楼的四楼。几天后,刘强向刘红玲索要10天来在其身上所花的钱共计600余元,然后逼其卖淫,刘强的舅舅、舅妈朱正初、彭芬粮和他们所带的17岁的卖淫女唐春香等人则开始每天做刘红玲的“思想工作”。刘红玲哭着求他们开恩,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卖淫便打死你”的威胁。
在那里,只要刘红玲稍有不从就被拳打脚踢,从5月2日至5月20日的19天里,刘强先后强迫刘红玲卖淫50多次,得到的13600元被朱正初、彭芬粮几人按比例分配。
“那段时间里我被软禁了,24小时有人看守,仅有的几次打电话机会,刘强都守在旁边,根本无法求救。”刘红玲说。
5月20日晚上12点,乘看守者不备,刘红玲终于逃离苦海。刘红玲来到一家毛织厂打工,毛织厂负责人杨琪军事后回忆,说:“刘红玲进厂后只知道工作,出货率也高,下班后从不离开厂舍,整天都是默不作声”,后来才知道,她是怕再被强迫她卖淫的人抓走。
这段时间,刘良彪向刘运秀多次询问女儿下落,刘运秀均称“不晓得”。
6月13日,得知女儿下落后,刘良彪与另外两个亲戚将刘红玲从广东接回衡阳县,又向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警方数次南下广东与东莞警方联合展开抓捕行动。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刘强、朱正初夫妇和唐春香被衡阳警方逮捕并押回湖南。
经衡阳县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刘红玲在卖淫期间被感染上尖锐湿疣、非淋病性宫颈炎,极有可能导致终生不育。
据说,刘运秀在警方笔录中承认,她是按照儿子刘强的授意并委托他人,以“带小孩”的名义找年轻女孩,每名女孩的“介绍费”是50元。其实,刘运秀家的经济条件是全村最好的,作为全村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刘运秀,这样明显是犯法的事,她不可能不懂,但为了钱她出卖了良心和灵魂。最后刘运秀被判劳动教养。
事例二
杨老师是安徽人,应聘到上海某处当老师。他所在的学校是一个农村学校,学生家长个个有钱,但不重视子女教育。学校很混乱,学生受社会风气的影响,黄赌毒的事情样样具全。杨老师在这样一个学校中,教书尽职尽责,尽力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一次,他班上的一男一女两个学生几天没有来上学,杨老师去家访,家长并不知道孩子到哪去了,但他们并不着急,也不找。杨老师骑着自行车到附近镇上找,最终把二个学生找回来。他们是出去同居,杨老师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人生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完成初中学业。这样的事,在他的班级出现过几次,每次都是杨老师把学生找回来,回到学校读到初中毕业。杨老师不允许他的学生们看黄色书报、录象,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杨老师用自己的言谈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教育了学生,也积累了无量功德。第三年,杨老师在录入公务员考试中胜出,到某区一个单位工作,2005年杨老师提为副处长。
七、劝打工者
外出打工求衣、求食非常不容易,特别是没有技术的力工,工资低,工作累,辛辛苦苦地挣来钱,不去保养身命,养家糊口,却去放纵私欲,或与人私通,或花钱找“小姐”。一念之差,就为自己开启了一扇地狱之门。不但身体受伤,因为阴德亏损,现世会更加坎坷贫穷,来世不知到哪里受苦去了,这实在是愚痴至极的行为,做为打工者迷途知返,快快觉醒啊。
女人打工,做家政服务,即应堂堂正正,不能为了钱财自卖自身。现在一些人做“保姆”兼做“性服务”,是把自己等同于暗娼,廉耻丧尽。其实女人淫乱,罪恶报应同样可悲。当她喜滋滋地数钱的时候,恶报也就开始降临了。她们不但在阳世遭人唾弃,将来也必进入猪胎狗腹,在畜生道中长劫难出。眼前的星星点点的利益,却换来生生世世彻骨的痛苦,这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事例一
有一女子,其丈夫在一次大火中毁容,他们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为了生活,他们到某地打工。他们来自农村,非常能干,吃苦耐劳,很受老板赏识。于是,他们住在公司,半夜来了活,他们也爬起来装车。看到他们把一切都当做自己家的事来做,老板非常高兴,给他们长了工资。后来以关心打工者的妻子的名义,把打工者的妻子调到办公室去做勤杂工,这样比装车省力多了。一天老板买来新衣,送给收拾办公室的打工者的妻子,并要她换上看看。打工者的妻子难却盛情,到卫生间去换衣服,刚脱下外衣,老板进入,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原来老板的老婆有病,长年卧床不起。于是老板就要打工者的妻子到家里去护理自己的妻子,并与打工者协商,租他的妻子。除每个月给工资外,每年另付数万元的租妻费用。打工者同意了,于是,就把妻子“租”给了老板。过了几年,老板的妻子死了,老板要娶打工者的妻子,就又与打工者商量,给他几十万元,并负责养两个孩子,让打工者与妻子离婚,另娶女人。打工者离婚后,老板与打工者的妻子结了婚。婚后他们到南方发展,由妻子打理公司业务,这个女子聪明能干,学会了做生意,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一天,老板到学校去接妻子的孩子,这个女儿已经十多岁了,同学见老板去接,以为是她的爷爷。孩子说是父亲。于是同学们就说她的妈妈是“二奶”。女儿不堪羞辱,自杀身亡。这时她的父亲赶来,说出老板租妻与强娶妻子的事情,老板受到人们的谴责。
事例二
家住某县农村的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感情很好,并生有一女,为使日子更宽裕一些,李某外出打工,日子还算过得和美。但是在家的妻子孙王某不甘寂寞,到附近养鸡场去工作,后来王某生下一个男孩,李某认为自己有了儿子非常高兴。但李某回家后遭到妻子的冷落,李某又听到村人的议论,当李某确认儿子不是自己亲生之后,便向法院提出离婚。王某只好带着儿子离去,同时她自己也无法确定这个孩子是谁的。为了不伤害孩子,他们没有做亲子鉴定,由王某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补偿李某自私生孩子出生自今的抚养费6000元。
事例三
孟某生得高桃,不胖不瘦,不美也不丑,属于年轻自然美那种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高中毕业,被选中做公社广播员,为临时工。孟某家在农村大队,她每天要放广播,无法回家,公社为她安排了住宿之处,不久,她就被迫与广播站站长通奸。从内心讲,孟某不一定愿意,那时的社会氛围对这种事人唾骂,尤其是女人,根本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但她情窦初开,就这样跟了站长一年多。后来被人举报,县广播站把她关起来反省,当时她十八、九岁,本来胆小,就全部交代了问题。这样一来,本公社无法呆了,只好调到另一个公社当话务员。从此臭名远扬,根本找不到对象。她还是在单位住宿,因为有“前科”,公社只要发生案件,派出所的干警就找她羞辱一番,直到三十来岁才与一贫困男子成婚,平时受尽别人的白眼和侮辱。
事例四
尹海兰原来是大集体工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丈夫到北方某市,因为大集体工人根本无法调转,他丈夫带她到表兄家求情。表兄是市领导,因为尹会来事,逐渐成为表兄家的常客,并打成一片,后来与表兄发生性关系。为了办事,丈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由于有了这层关系,当市领导的表兄下了力气,为尹买了假学历,作了假档案,以干部身份调入报社工作。但尹实在是没有文化,字也不会写几个,当不成记者,就做后勤工作,不久提为办公室主任。这一切只在三、四年间,其丈夫借妻子的光从企业调进某区工作,提为单位领导。然而表兄不久就退二线了,终于有一天退休了,尹的丈夫马上跟尹离婚,把尹赶走。尹失去了家庭,自己一个人,仗着当过市领导表兄的余威干工作,她上班反而出乱子,所以,单位让她不用上班,给她开工资,就这样一个人在家里呆着,百无聊赖。
八、劝军人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训练、培养一支军纪严明的部队,护民、爱民的部队,是军官的职责,切不可掉以轻心。现代的军人,除保卫边防、守卫疆土外,常出现在抗洪、地震和突发事件的现场,救灾、救民。为此,做为军人更应该高起点、严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军人的整体形象,做为年青的士兵,不但要戒邪淫行为,还要禁止淫秽邪僻的念头升起,使正气浩荡,善念长久,这样就不会有害民、扰民的事情发生了,这不但有益于苍生,也有益于自己和子孙后代。
末学祈祷,愿军人成为和平的使者,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争。末学祈祷,愿军人成为和平的保卫者,愿国土完整平安,人民安居乐业。末学祈祷,愿军人在不可避免的战争中,不要使用核武器,不要使用生化武器。末学祈祷,愿军人在不可避免的战争中,不屠杀平民百姓,不虐待俘虏,不奸淫妇女。
事例一
宋朝鲁国公曹彬,被誉为良将第一。他待人谦和、仁慈、从不妄杀手下或百姓,即使两军交战也不滥杀无辜。乾德初年伐蜀,陕中之郡、县均被攻下,诸将打算屠城,唯独曹彬重申命令,严禁滥杀。并规定不准奸淫妇女,不准调戏少女;凡被诸将抓捕妇女,曹彬将她们集中一处,令卫兵妥善看顾,战事平息后,曹彬逐一面谈,有家者,派兵护送回家,家人已亡故者,为其备礼而嫁。
后来,曹彬领兵下江南伐金陵时,先焚香祷告上天:“我是武官,必须尽忠职守,希望上天庇佑,减少伤亡。”曹彬并发愿,攻下金陵城时,不杀任何人。自出师至凯旋,士兵个个自律,无人轻举妄动,城内百姓与守城军士对曹彬敬畏而服从。曹彬的儿子曹璨、曹琮、曹玮均承受乃父爱惜人命、不淫掠之善德。
事例二
与曹彬同时的曹翰,攻江州城,屡攻不克,于是下令屠城,并且纵容士兵掠夺百姓,奸淫女子,自己行为也失检,乡里百姓均痛恨曹翰的行为。他死时不到三十岁,他的子孙逃亡外乡,乞食露宿,流落街头。
九、劝工、农、商、民、经
工人、农民、商人、民营企业者、经纪人或靠经营、或靠体力度日,侥幸获得一些资产,必当珍之、惜之。若饱暖思淫欲,此心一动,灾难就会接踵而来。须知淫欲心一旦生出来,就会巧用奸计,做出各种罪恶,善心善事就会从此消失。如有的民工出门打工,难奈孤独,去找“小姐”,结果被打手抢光身上所有的钱。有资产的人养情妇,从他养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要起下坡路,他必将有一天要倾家荡产。俗话说: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来还得快;家中自有代还人,你要赖时,他不赖。我们看见他人养情妇,包“二奶”、找“小姐”,看见他人因此引起无数祸端,昨日还耀武扬威,灯红酒绿,美女环绕;今天命丧黄泉,一家破败。应思自己的福份未必如他,他尚且如此,何况是我。为此一定要引以为戒。终生守着不二色的禁戒,做一个正人君子,过一个平平安安的一生。
事例一
老盖家住黑龙江某市,在商店做保安。因有照相、洗像手艺,花钱买一套比较落后的设备,白天上班,晚上在家洗相挣钱。他在娶妻的同时,就有了“外面的女人”。两个女人都生得非常美丽,他来往于两个女人之间,很是得意。他妻子也知道他有另外一个女人,自己管不住男人,只好默认。老盖是个重男轻女的人,生了两个女孩子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生了第三胎,孩子一落地,又是一个女孩,无奈,夫妻只好认命。为了多挣钱,老盖在单位请病假到外地开照像馆,一天天生意冷淡。三个月后,他妻子来看他,他领到秦皇岛游玩一番。妻子刚走,他的情人即来到他的身边,老盖买吃买喝,又领着情妇到北京玩了一周,为情妇买了很多衣服,送了回去。如此一折腾,生意赔了本,只好打道回府,回到了黑龙江。
事例二
某女,家住上海。她自己开饭店,每月有很高的收入,丈夫有公职,有一定的社会的地位。女儿学舞蹈,人见人爱。
某女经营饭店,认识人很广,一天半夜,来了一个客人,温文尔雅,谈吐不凡。因为没有其他的客人,某女即与来客闲谈起来,原来此男人是个老板,妻子出国去了,两个人并没有离婚,剩他一个人,便经常下饭店。两人谈得很投机。从此,老板经常来照顾生意,成了饭店的常客。后来,某女与老板发生了两性关系。此后,某女都起早到老板家去睡回笼觉,对丈夫和家则谎说上饭店做生意。丈夫觉得很奇怪,因为饭店在某寺附近,是旅游景点,早晨是没有生意的,便起了疑心。经过跟踪,他发现妻子已经有了外遇,不禁怒火中烧。一天,某女仍起早到老板家睡觉,其丈夫估计她已经脱了衣服,上前敲门,说是街道的,要办某事。老板开门后,其丈夫闯进内室,把赤身裸体的妻子抓个正着。因被捉奸,某女与丈夫离了婚,她即搬进老板家居住,过上同居生活。老板有妻子、孩子,对某妇只不过是生理需要,并非真心,两人生活AA制,自己的事情要自己负责。某女此事出来后,生意每旷愈下,后来饭店搬迁,生意更不好做。女儿上学要学费,服装费,营养费,自觉无力支持,只好求人与前夫求情,要求给予帮助。走到这一步,自己才真正后悔,想想老板,一家人还是一家人,自己只不过是临时代替的角色。将来老板妻子回来,自己就得马上滚蛋。反过来,自己却一失足成千古恨,与丈夫离了婚,一家分散,实在是得不偿失。
事例三
潼关高桥乡某村57岁妇女刘某,5年前向同村王某借下高利贷4万元,王某用很高的月利率,5年后变成千万元的欠款,并以此要挟刘某向他提供性服务。刘某知道这笔钱自已还不起,为此,刘某与长期姘居的王佳铭密谋杀死王某。他们商量以后,刘某以先还一万元为由,约王某到村外见面。事先,王佳铭已经准备好手电、湿毛巾、卫生纸等物。刘某与王某见面后,王佳铭将王某打死,案发后,王佳铭自杀,刘某被捉。
事例四
29岁的紫娟嫁给汪大信时,汪一无所有,他们生下一儿一女。后来夫妻开早点店和餐馆,挣钱后,汪开始找女人,甚至于领女人回家住。 2004年12月19日,紫娟在汪的外套里发现一根长头发,质问汪是否与别的女人来往,汪不理,呼呼大睡。紫娟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举起菜刀朝汪头部连砍数刀,又追到屋外持水果刀伤汪的胸腹,一把将倒地的汪大信右眼抠出,导致汪重伤。后来紫娟向村委会投案,以故意伤害罪被减刑2年,缓刑2年,赔偿丈夫4万元,丈夫与紫娟离婚。
事例五
吉林省某镇农民李全向本屯富户王强借了5000元钱,不久,对李全妻子早就有意的王强以要钱为由,经常趁李全不在家时去他家要债,并动手动脚。妻子将此事告诉了李全,李全非常生气,他们决定报复王强。一天,妻子打电话说要还钱,约王强来。王强来到李全家,妻子以上厕所为由打电话通知了李全,回到屋后,她主动要和王强发生关系,李全回来后,以王强强奸为由,硬逼着他写了强奸某某,自愿补偿三万五千元的欠条后才让他离开。后来李全经常去要钱,无奈之下,王强报案,李全夫妇被抓。
事例六
张菊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经常不回家,还离家出走。张菊多次劝说丈夫,希望他改过,不要再跟那个女人来往,丈夫就是不听。为此,张菊决定离婚。他提出离婚后,丈夫否认自己有婚外情。张菊找到那个女人的丈夫刘某。刘某也发现了妻子的不轨行为,只是苦于不知道男人是谁。现在知道了,于是他找到张菊的丈夫,张菊的丈夫承认自己与他妻子有不轨行为。刘某为此与妻子离了婚,那个女人和张菊的丈夫也不得不承认婚外情。张菊也离了婚,做为过错方,她的前夫承担抚养女儿的一切费用。
事例七
李某从农村出来,在城里辛辛苦苦挣了一份家业,但他不但不求进取,反而富则心变,在外面养起了情人。一次他玩麻将时认识了小苗,相处一个多月的时间,李某就把时间与金钱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妻子发现他有外遇后,反复劝说,李某就是不听,不堪忍受的妻子提出离婚。离婚后,李某胆子也放大了,频频与小苗约会,但小苗的父母比他大不了几岁,他混身有点不自在。为此,他又去找前妻,这时,小苗的父母对他下了逐客令,要他不要再来找小苗。李某与二老吵了起来,一时性急拿起菜刀向他们砍去,然后跳跑了。在外边躲了一个月的李某,知道无路可逃,不得不向公安机关自首。
事例八
孙威一心尝试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却没有想到情人将其财产席卷一空,远走高飞。

妻子对他失望,离婚而去。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孙威在作生意时认识了南方女子陈某,不久二人就过起了同居的生活。有了新欢孙威把工夫都花在陈某身上,把结发妻子晾在一边。时间长了,妻子发现丈夫有了新欢,并且已经同居一年了,就苦口婆心地劝孙威,要他回家。孙威执迷不悟,哄走妻子,又去看情人。到那里他发现值钱东西全部被拿走了,连存款折都不见的踪影,到银行一查,钱已经被取走。孙威打陈某的手机不通,问朋友,都说不知道。他无奈之下只好回家,妻子则心灰意冷,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结果情人跑了,妻子离了,孙威什么也没有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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