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法门法师:贪十方捐来的钱,堕地狱,来求我,求助,我能助他-
发布时间:2024-09-03 04:36:25作者:大众学佛网
『祸福相承』。承是承受,继承。「盖宿世业因,善恶夹杂。故后世受报,或先乐后苦,或先苦后乐。苦乐相继,祸福相倚,故云祸福相承」。后面是念老给我们做了个总结:「作善得福,造恶得祸,皆是自作自受。故云身自当之,无谁代者」。没有人能代替。
我们最近遇到两个同修,造作的不善堕地狱,还算是有这么一点善根,附体来找我。其中有一位跟我还有亲属关系。造的什么业?十方大众捐的这些钱。我们现在这几年,我在香港银行设了个基金会,用钱政府监督。有人捐的些钱,大概不少,不是一个人,就托我这个家人把钱转给我。
他们就没有转,自己拿去花了。钱虽然不多,但是在大陆也是一个数字,大概有一百五十万人民币,堕地狱,来求我,求助。我能助他?不能,我的钱十方捐来的,我要帮助你,你的罪更重。这个道理要懂,不能做糊涂事。结果我就想到只有一个办法能救他,真正善心人士,有这个财力,把这个钱捐出来,用我这个家人的名义去捐献,用他的名义,他可以能离开。也真有这么一个人,自动发心来找我,我说太好了!这个钱捐作汉学院的基金,英国汉学院基金。这是一个例子。这桩事真是难办!所以十方钱不能乱花,乱花有罪,不知道因果做这个事情。做这个因果我们就明白了,十方捐助,干什么用就要做什么用,用错了地方就有罪过。如果用在个人自己物质享受,那罪就大了,那就很重了。那我们想想,在今天这个世界,造这样罪业的人多,太多了!这个堕地狱,有这个缘出来报个信,让我们知道了,还有很多没有这个缘分,我们不知道的不晓得有多少!所以作善造恶,自作自受,经里头说『身自当之,无谁代者』,没有人能代替。
下面这一段,「善恶分明」。
【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
『明』是智慧。
【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
『从苦』是现在,『冥』是未来三途去了。
【谁能知者。独佛知耳。】
只有佛知道。我们看念老的注解。「从善人行善至从冥入冥六句」,综合《会疏》及义寂师的意思,解释,这就是黄念老,从两种古人的注解里头,把它综合起来告诉我们,「释曰」,这就是黄念祖居士说的话,「善人者种善因之人。来世生尊贵家」,他将来来生不失人身,不堕三恶道,「身形端正,缘境」,缘是讲缘分,境是讲境界,「和美」,缘和境美,「身心适悦」,这是乐。「复又明达,乐善好施,是为明」。明是智慧,他有智慧,他能通达事理,又喜欢布施,乐善,爱好善人善事善行,喜欢布施,这是明。「若更多作善业,勤修福慧,乃得生天」。这讲他的来世,如果他能多行善事,多做好事,勤修福慧,来生生天。
2014净土大经科注(第422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