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玛仁波切:业力,就是你我各自的造物主
发布时间:2024-06-26 04:34:54作者:大众学佛网
导语:每个人的感受和一切所见,皆源于各自的业力,没有所谓外在的造物主。
不论共业或别业,在业果成熟之前,不断运用佛法的力量清净业力,才能有所改变,否则,业力不会自行消失。宇宙万物是谁创造的?其他宗教,认为是由万能的造物主或某个神所决定。但佛教认为,众生所觉知的世界,一切的经历和感受,都是各自的善恶业力造成的。业力就是众生各自的造物主,而没有所谓万能的造物主。
那业力从哪儿来?是由烦恼产生的。业力产生之后,又会导致烦恼,两者相伴相生,循环不已。业,就是行为、行动,而行动的力量有强有弱。力量较强的业,会决定一次生命的主要形态,如投胎到哪一道,寿命的长短等等。力量较小的业,则会影响健康、贫富、外貌、才华等细节。
不论善或恶的习气种子,都会储存在阿赖耶识,如果没有外力改变,不会自行消失,一旦因缘聚合,业果就会显现在各自的身心。
这就像做梦一样,是由习气所引发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做梦,梦里会有相似的山河大地、房屋街道、喜怒哀乐等生活景象,可是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梦境,原因就在于梦境是各自的业习。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和生存环境,也是如此,不会完全相同。就算看着同一处风景,或是想着同一件事情,心中的画面和想法,也不会完全一样。有什么样的业力,就会召感什么样的显现和感受。
而这种种的显现和感受,又可分为共业和别业。共业,就是有相互关联的共同业力。比如,生在同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乡镇,或是更亲密的共业,会成为父母、夫妻、子女。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个群体,都会有不同的共业。所以,不同时代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文化。这些都是共业。
经历同一次天灾、同一次空难,或享受同一件快乐的事情,也是共业所致,才会有相似的业感,只是各自的感受有大小之别。又如,生活在同样的环境里,而且还是金刚师兄弟姊妹,这是非常殊胜的善缘共业。
别业,是个别的业力,比如个人的健康、能力、财富等状态。在共业之中,会有别业。就像生在同一个家庭的小孩,会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同一个国家的人民,生活状况是千差万别;同一个上师的弟子,也有不同的修行因缘和成就。
因果的道理,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如果深入理解,就会知道是非常深奥的。比如,具备了四种条件,会让业的力量非常强大。以杀生来说,有明确的杀生动机、被杀的对象、动手杀害、被杀者的生命结束,具备这四种状况,就是完整的杀业,业力特别严重。
缺少了其中一两项,虽然也犯下杀业,但力量会弱一点。比如,没有想要杀害的意图,是无心之过,或想杀这个人但误杀了那个人,或是被杀的对象最后没有死,这样就不是完整的杀业,业力会弱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