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显法师:梵网经菩萨戒四十八轻戒,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发布时间:2023-11-22 04:04:45作者:大众学佛网
《梵网经》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这是讲恶心纵火。「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烧草原、烧森林,这恶心最重的,即使是无心的,也是有过失,虽然无心但你也是不小心,毕竟杀生的罪业还是成立,有些人去扫墓,或在外露营,露营都会有火把、火种,可是他离开的时候不注意,没有熄掉,天干物燥,引起了森林大火,从前森林大火,森林里面有犀牛,犀牛闻到烟味,会冲过来把它扑灭,但是现在犀牛都被抓去杀掉了,或是在动物园里面关起来,只能看,(犀牛)牠的这些能力也没有地方给牠发挥。造成森林的火灾,(後果)很严重,(會)烧死很多的生物,乃至最严重的「四月至九月放火」,引起(的)火灾,住过山的应该就清楚,四月到九月夏秋之间,虫非常多,犯这罪就非常重,所以一定要注意,不可以因为粗心大意,而去犯这么重的杀生罪。
佛教杀一个众生就算一命,不是像有些外道讲,杀好几条才算一命,这个说法讲不通,一个躯壳,就算是一条命,一只蝴蝶就是一条命,一只虫就是一条命,不会好几只虫、好几只蚂蚁加起来等于一命,不是这样子算的,那是他数学有问题,算错了。所以要知道,不是好几个加起来等于一命,那这算法不符合因果。所以你杀害一只微小的昆虫,都算杀生,但若你不是故杀的,罪就比较轻,如果你是故杀,很生气故意放火烧,「烧他人家屋宅」,烧人家房子、「城邑僧坊田木」,烧人家的城市、出家人的住所、破坏农田,烧人家的树林,这罪就很重,都有过失。像以前的战争,有屠城的,把整个城都烧掉,那城里不光人死亡,六畜都有严重的伤亡,这都是不可以的。所以佛说做国王、做大臣的一定要受菩萨戒,因为有受持这条戒他就不会屠城,就不会恶心杀害众生。
「及鬼神官物」,因为土地在以前是属于国王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民。」说「鬼神」物,是因为树上都有鬼神寄居,那是他的家,是他的环境,你摧毁了,他会对你起瞋恨,那「官物」,就是指国王的东西,乃至国家的东西,你都不可以侵占,不可以毁坏,不可以偷窃。所以这一条戒含着两重:一个是杀生;一个是偷盗。因为你杀害众生的生命,也就是强制夺取了他的色身,乃至于你把树林给焚烧了,这树林中的林木都有鬼神寄居,那都属于他们的东西,所以叫鬼神官物,也是国王的土地,也是国家人民的土地,你把它毁掉、破坏,使它造成污染了,都算是偷盗、都算是杀生。所以它虽然是四十八轻戒,有的戒里面它是牵涉到两条重戒「偷盗跟杀生」,所以不可不慎。
所以讲座一开讲,就说这四十八轻戒不是罪比较轻,而是「恶作」,而且这个恶作,会使你破戒十重戒,所以一定要注意,下面讲:「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别人的东西不可以破坏,这「烧」不光只是指放火,而是包括任何「破坏」、「伤害」……等行为,你看你同学很不顺眼,把他东西给破坏掉了,把他东西藏起来了,这些都不可以。
「一切有主物」包括人,偷人的东西,偷国家的,有的偷动物的。什么叫「偷动物的」呢?你把牠(的)小孩抱走了,(像是)看小狗很可爱,就把牠抱走,那你就算偷牠的小孩;或看小猫很可爱,把牠抱走,如果是带去治疗,这当然不算偷,带去治疗又另当别论,你看到牠有病把牠带走、带去治疗,记得放回来,或是帮牠找一户比较好的人家,给牠个安稳的家,这些都是作佛弟子应该做的、可以做得到的。
所以这里讲包括别人的东西不可以破坏,所以你不要看文字上写「烧」,就想:「我也没有烧、也没有放火」,不是,「烧」就是破坏的意思,所以你使这些树林、河川受到污染,使空气受到污染,都算是破坏,所以这一条戒很环保。佛教讲环保,这一条戒就包含现在环保的意识在里面,你不可以破坏你的居住环境,不可破坏你的小区,不可以破坏别人的家,也不要破坏自己的家,如果你在家开瓦斯自杀也可能炸到别人。佛是禁止自杀的,因为你要死了又兼着犯戒,罪报很重。所以这条戒也含有其他的意思。
~~出处节录:《梵网经菩萨戒正说》一书,悟显法师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