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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为诸戒之首,而放生为众善之先也

发布时间:2024-02-19 04:01:00作者:大众学佛网

上明下归法师/台北县

师胡为来?厥作放生。

问何所喜?安乐吉祥。

故师尝于俗家日,虽职计程司机、素食餐厨,每月薪酬,所得甚薄,但必取五千放生。甚者,有因放生,放至袋中囊空,则步行返家,两袖清风,倍增道业;坚固不动,早出红尘。

莲池大师云:‘放生非独佛教,儒中君子无不俸行。’故一贯道规、非佛弟子者,欲放生,常请法师主法。乃明佛渡有缘人,不分别、不执著,自在随缘,随缘自在。

今概述法师放生事,以同沾法乐:

有居士供养法师箱型车,此居士之肾已割除其一,常洗肾;自放生后,精神焕然。其女患癌,内湖有新屋,无缘迁住;放生多年,病转好,不久,即入新居。

故杀生量少,尚不觉来讨;一旦量多,讨来可惊人呢!

欲放,当戒慎,宜择山高谷深,日出前或日落后,天冥放之,为避人嫌,不造口业也。又须频换地,寻隐密处,令蛇藏潜,以防再捕。

某女居士,发心买蛇放,但见摊中物命少,作罢。俄顷,卖者携至华西街批售,夜半,诸蛇以梦冤告法师与师姐,言遭买者汤镬矣。

法师速告:劝买者物命莫嫌少,救渡众生,虽仅一、二,亦该图救。

如万华三水街卖活鱼父子(现已收摊),昔为卖蛇户;与草屯卖蛇父子,所受业报同。即家中之子,皆得奇症—由颈部溃烂,无药可愈,感染而亡。何以二子得此怪症?乃平日杀蛇,每由颈部首刃,再剥除蛇皮,故其死状同然。因蛇嗔心重,其受报促。惜哉!诸子不过三十余,竟短命亡矣!

故法师一生,必劝人放生为要。安在?

上慧下年法师即因放生得生死自在也。佛印禅师言:‘戒杀念佛兼放生,决到西方上品会。’常持金刚经者,深知:‘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放生即一切不著,举凡财施、法施、无畏施,全于放生中灭度,故功德无量无边。而持净土法门者,欲了生脱死,放生确为无上助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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