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福教授:俗讲:中国佛教的俗文学
发布时间:2024-07-19 04:34:40作者:大众学佛网《世界宗教文化》2005年第2期
佛教在中国流传二千年,一靠一批知识阶层人士孜孜不倦地深研教理,二靠一些王公贵族和平民百姓的刻意弘扬,于是才能流传到今天。在鼎盛期的唐朝,佛教之所以能在民众中广为传播,与俗讲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所谓“俗讲”,就是佛教经典及其有关内容的通俗化演讲,是唐代寺院中普遍流行的一种特别的讲经说法形式。俗讲的对象,主要是俗处大众,尤其是没有文化或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其目的是直接向广大听众宣传佛教思想、普及佛教知识。形式上采用的是大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说唱艺术,说与唱结合为一,说话、唱词完全用当时流行的口语俚俗语和押韵文,通俗易懂,引人人胜,歌唱曲调婉转而流畅,富于感染力,触动听众感情。讲唱者称为俗讲法师(讲师、法师)、都讲,所讲唱话本,称讲经文,称变文、俗文、讲唱文、唱文,称押座文。
俗讲的程序,一般是先敲钟集众,众人依次进入讲堂,法师随人升座。然后大众合声唱佛名礼拜。又有一僧举声唱梵赞,大众唱和。其后唱押座文,再次开经、开赞、忏悔、赞叹、解释经题、入经说缘喻、申赞叹、回向发愿。其中人经说缘喻,即是说经本文,本文与一般经疏相同,分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它的讲说顺序,先由都讲唱一段经文,随后由法师解释此段经义,复以韵文吟唱。俗讲的本文如果是经文,便称其为讲经文,如果俗讲的本文是经典故事或民间故事,则所讲为变文,变文亦说唱结合,散文、韵文相次而辅。
讲经文是俗讲话本的主要体裁,大致分散文与韵文二大部分,散文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经结构,韵文以七言为主,间杂以三言、五言、六言,末尾总以“某某某某唱将来”的格式结束。内容以解释、敷衍全经者为多。敦煌出现了很多这类作品,如《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妙法莲花经讲经文》、《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讲经文》、《无常经讲经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等。
押座文,亦作押坐文。押,通压,为镇定、安静义,座,即指在座听众,押座,即是正式开讲之前梵呗赞唱以使听众镇静下来,收摄心意,专注听讲,与人话、引子等的作用相当。押座文的正本题某经押座文或某某押坐文,如敦煌发现的S.2440卷子之4、5题《温室经讲唱押座文》、《维摩经押座文》。押座文均为七言押韵文,文字较短,一般四句一偈,共约八至十几偈。
有的如《维摩经押座文》每偈后标有“佛子”的注文,最末注有“重述”二字,当是用来作白及提醒自己。最初二句或一偈是顶礼文,最末二句或一偈是用来引起下文或提醒听众的,如上文最末一首作:“不仅听经求解脱,学佛修行能不能?能者虔恭合掌着,经题名目唱将来”。《温室经讲唱押座文》亦作:“能者恭敬合掌着,经题名字唱将来”。《三身押坐文》作:“既能来至道场中,定是愿闻微妙法。乐者一心合掌着,经题名字唱将来”。《八指押坐文》作:“愿闻法者合掌着,都讲经题唱将来”。变文是演绎佛经故事及有关内容而成的说唱体话本,其演绎的内容还包括中国历史故事和民间故事。变,即是转变、演绎、依经中故事为根据绘成图画,称“变相”,依经中内容及其思想为根据而编成说唱之文,则是“变文”。变文的唱词,一般是七言为主而间杂以三言,也有少数间杂以五言或六言的。变文的说词,是长行散文白话,也有以当时的骈体文来写人状物的。其文从数十字经文而渲染夸张成为千数百字,体制宏伟,描写活泼,词藻华丽,想象丰富,为俗文学中的杰作。变文中也有只是散文体的,但一般都带伴唱音乐,唱词中往往注有“平”、“侧”、“断”等字,可能是指唱时用平调、侧调或断调而言(周叔迦《法苑谈丛》“佛教文化艺术”,中国佛教协会出版,1985年9月)。敦煌出土的俗讲变文很多,其中比较流行的如《目连救母变文》、《降魔变文》、《维摩经变文》、《八相成道变文》及《舜子变》、《伍子胥变》、《王昭君变》、《孟姜女变》等。变文的出现,与六朝以来的佛教通俗的讽咏转读与唱导有关,是转读与唱导合流的结果。印度佛经有歌咏的“呗”,传译的汉文经典也有用梵律制成的曲调“转读”,而歌赞则另有“梵呗”,转读与梵呗同是有声调的,但转读不入曲,而梵呗人曲。六朝以来佛经的转读与梵呗盛行,行其法者称“经师”。同时另有一种“唱导”,以宣唱为业,有唱导专文,其内容以歌唱事缘为主,不同于咏经为主的经师。但至梁陈之世,经师与唱导合流为一,后来便出现了俗讲式讽咏唱导。“在六朝的时候,佛教通俗既用转读与唱导两种方式,当时转读是用原经文的,因为经典大都是六朝的翻译,译文与当时口语没有多大距离。讽咏原文,一般士俗还可能了解。到了中唐以后,民间的口语有了转变,讽咏原文是不能使人听懂的。于是不得不将经文译成唐代的俗语,这就成为‘变文’了。佛经的体裁既然是长行与重颂兼用,自然在‘变文’中也是散文与韵文兼用,而说唱同时了。在现在所发现的‘变文’之中有的是演绎佛经的,有的是叙述中国历史中故事的。但既同是在敦煌经卷中所发现,二者必然都是僧侣所习用。……可以假定,那演绎佛经的变文是经师用的,那叙述史事的变文是唱导用的。经导二者既然在隋唐已经合流,当然二者是同时而不可缺一的东西了”(周叔迦“变文的起源”,《周叔迦佛学论着集》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1月)。
俗讲在唐初即已出现。《续高僧传·善伏传》记载,贞观三年(629)善伏在常州“日听俗讲,夕思佛义”(卷二十)。可知唐初俗讲已流行于常州一带,长安等地自然亦流行。据圆仁《人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的记载,直到中唐时俗讲仍盛行于京师,且有敕令开讲者。开成六年 (841)敕令于左、右街七寺开俗讲,其中海岸法师开讲《华严经》于资圣寺,齐高法师开讲《涅般经》于菩提寺,体虚法师开讲《法华经》于保寿寺,光影法师开讲于景公寺,文溆法师开讲于会昌寺。而在众多法师中,“城中俗讲,此法师(文溆)为第一”。文溆法师俗讲之影响,据《因话录》记载,说他“为聚众禅说”,信徒“转相鼓扇扶树,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奉,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卷四)。
20世纪初,敦煌出土了很多俗讲变文,说明除长安城以外,俗讲已经流行到边远之地。五代时俗讲还在流行,而至宋代便废止不行了,但变文却直接影响到后来小说、评话、宝卷、弹词等文学体裁的产生。